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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邦奇易学著述及其主要思想特征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0:00   浏览次数:

陕西师范大学 政治经济学院 刘学智

西藏藏医学院  教务处   魏冬

 

【摘要】 韩邦奇一生勤于著述,学问淹博,于《易》学尤为精勤,所著易学著作除《易学启蒙意见》、《洪范图解》、《易占经纬》、《易林推用》等之外,还在其晚年著作《苑洛集》中有大量对《易经》《易传》内容的注解。从这些著作的完成时间、主要内容合思想特点可以看出,韩邦奇的易学的特点是以伏羲、文王、孔子为源,以邵雍、朱熹为宗,并创造性的采取了大量图式与解说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易学中先天与后天、卦辞与卦象、易经与易传之间的贯通,以及易学与《尚书》学、历法、历史的贯通。在于就此而言,韩邦奇不可不谓明代易学史上的博洽通家。

 

【关键词】 韩邦奇   易学启蒙意见  洪范图解  易占经纬  

 

韩邦奇(14791555),字汝节,号苑洛,明代陕西西安府朝邑县(今陕西大荔县)人,是明代中期重要的思想家。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韩邦奇在学术上记问淹通,凡天官、地理、律吕、数术、兵法之属,无不博览精思,得其要领。……其它辨论经义,阐发易数,更多精确可传。”1】其中“阐发易数,更多精确可传”一语,表明韩邦奇对易学有深入的研究和独特的见解。据考,韩邦奇的易学思想,除在其著作如《易学启蒙意见》、《洪范图解》、《易占经纬》等中有集中表述外,还散见于《正蒙拾遗》、《苑洛志乐》、《苑洛集》中。通过这些著作的完成时间和主要内容,可以较为全面的了解韩邦奇易学思想的发展历程及其主要特点。

一、承续朱邵,推阐新义

韩邦奇幼灵俊异常,承训过庭,即有志圣学”,2】大约在二十多岁时,为科举应试之需,即认真研习程朱理学著作,并于二十五岁时,完成《易学启蒙意见》一书。此书通常称为《启蒙意见》,又名《易学疏原》,是韩邦奇对朱子《易学启蒙》思想的阐发,也是韩邦奇早年易学思想的重要代表作。关于此书,《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易类提要》曰:

 

 是编因朱子《易学启蒙》而阐明其说。一卷曰“本图书”,二卷曰“原卦画”,皆推演邵氏之学,详为图解。三卷曰“明蓍策”,亦发明古法,而附论近世后二变不挂之误。四卷曰“考占变”,述六爻不变及六爻递变之旧例。五卷曰“七占”,凡六爻不变、六爻俱变、及一爻变者,皆仍其旧。其二爻、三爻、四爻、五爻变者,则别立新法。以占之所列卦图,皆以一卦变六十四卦,与焦延寿《易林》同然。其宗旨则宋儒之易,非汉儒之易也。

 

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说,《启蒙意见》是“因朱子《易学启蒙》而阐明其说”,故而书中大量引用朱熹《易学启蒙》和《周易本义》中的内容进行详细解释。由此可见朱熹易学为韩邦奇早期易学思想之重要渊源。然因朱熹《易学启蒙》是为阐明邵雍易学思想而作,所以综而观之,韩邦奇易学思想既是朱熹易学思想的阐明,也是邵雍易学思想的推演。上引《启蒙意见》第一、二卷“皆推演邵氏之学,详为图解”,亦以道明。关于韩邦奇对易学基本特点和易学基本源流的认识,韩邦奇在《启蒙意见序》中说:

 

夫易,理、数、辞、象而已矣。理者,主乎此者也;数者,计乎此者也;辞者,述乎此者也;象者,状乎此者也。图书者,理之舆也,辞之方也,数之备也,象之显也。是故圣人观象以画卦,因子以命爻,修辞以达义,极深以穷理,易以立焉。自夫子称相荡而先天之义微,微之者,后儒失之也。夫相荡者,自八而六十四者也;先天者,加一倍者也。其本同,其末异;其生异,其成同,而汉以下莫能一焉。宋 邵康节氏自八而十六,自十六而三十二,自三十二而六十四,朱晦庵氏为之本图书,为之原卦画,为之明蓍策,为之考占变,于是乎易之先后始有其序,而理数辞象之功懋矣。

 

韩邦奇认为,“夫易,理、数、辞、象而已矣。”,并对理、数、辞、象四者在易中的作用做了扼要提示,即“理者,主乎此者也;数者,计乎此者也;辞者,述乎此者也;象者,状乎此者也。”,韩邦奇认为,“图书,者,理之舆也,辞之方也,数之备也,象之显也。”即图书是易学理、数、辞、象四者相互结合的具体体现。对于易学的源流,韩邦奇认为自孔子以后,“后儒失之”,只有邵雍和朱熹才重新揭示了易学的本相,“于是乎易之先后始有其序,而理数辞象之功懋矣”,由此可见,韩邦奇与邵雍和朱熹的易学理路,是一脉相承的,都具有从象数而推演义理的特点。

    韩邦奇易学虽承接邵雍、朱熹,但在表现形式上,则更侧重于用图、表的形式来表现其思想内容。这一特点,不仅见于《启蒙意见》,而且在其后来的著作,特别是《洪范图解》、《易占经纬》中都有体现。甚至,韩邦奇将这一直观的形式延伸到易学著作之外,如其思想代表作《正蒙拾遗》、律吕学代表作《苑洛至乐》中,也附有大量关于天文历法、乐器、乐舞的图解。在《启蒙意见》中,韩邦奇在朱熹《易学启蒙》的基础上,还创立了八图以说明《河图》蕴含的天地自然之数,用阴阳五行变化五图、四季五行运转四图揭示了五行运行变化的规律;用筹数之图解释了《洛书》与《尚书·洪范篇》之间的内在关系,创制了《河图洛书十与十五常相连图》,揭示了《河图》、《洛书》相互蕴含的道理;另有筮法图、卦象变占图、卦辞表等,揭示卦象、变占的内在规律。用图表等形式表现易学思想,是韩邦奇易学与当时其他学者相比更为明显突出的一个重要特点。

更为重要的是,韩邦奇的《启蒙意见》并非止于用图表形式表现邵雍、朱熹的易学思想,而是以邵、朱易学为渊源,提出自己对卦爻变化规律的创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对天道、人道内在规律的认识。韩邦奇在易学思想上的创见,主要表现有二:

一者,沿袭邵雍、朱熹将大易分为先天、后天的思想,提出“其本同其末异,其生异其成同”的观点。这即是说,对于邵雍所倡导的“加一倍法”(先天之义)和孔子所创立的“相荡”法(后天之义)而言,太极到八卦的生成是相同的;然而从八卦到六十四卦的生成则是不相同的,先天之义的过程是由三爻的八卦慢慢扩展到四爻、五爻,直到六爻,而后天之义则是由三爻的八卦两两相荡,直接形成六爻,这就是其本同其末异。虽然从八卦到六十四卦的生成过程不同,但是最后生成的六十四卦是相同的,所以其生异其成同”也。

其二,在本书中,韩邦奇以太极为宇宙至高无上的终极本原,并创立了具有新特色的“太极图”:“维天之命”图和“圣人之心”图(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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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天之命”图                                                  “圣人之心”图

“维天之命”图扬弃了周敦颐太极图分为五层、叠为架屋的方式,而是将五层融合为一,用来体现其阴阳、五行、万物不在天地之外”和“阴阳有渐,无遽寒遽热之理”的思想。“圣人之心”图与“维天之命”图结构相同,体现了人心即天理、天与人相合、生命演化与造化化生之理相同的思想。这一思想是韩邦奇研习朱子《易学启蒙》的重要思想创获,而这一太极图式也对后来易图学发展具有较大影响。据现有的资料,韩邦奇之前还没有与之相似或相近的太极图。而此后与之几乎相同或相近的太极图越来越多。其中最受后人关注的,主要有章潢的“造化象数体用之图”和来知德的“太极圆图”。虽无直接证据说明这些太极图是受韩邦奇影响,然亦可说明韩邦奇正是此类太极图的创始者。

 

二、贯通易、书,尚明象数

明正德三年 (1508),韩邦奇三十岁,与弟邦靖同榜题名,考中进士,号称“朝邑二韩”。此后韩邦奇虽步入仕途,然仍潜心于早年的《易》、《书》之学约于正德十年,韩邦奇三十七岁时,完成了《洪范图解》一书。关于此书,《四库提要》说:

 

是编因蔡沈《洪范皇极内外篇》复为图解,于每畴所分之九字系以断语,俾占者易明。其揲蓍之法与《易》之蓍卦相同,所言休咎皆本于《洪范》,亦与《易》象相表里,盖万物不离乎数而数不离乎奇偶,故随意牵合无不相通云。

 

由此可见,此书大抵是韩邦奇在早年尚书和易学的基础上,本之于蔡沈《洪范皇极内外篇》,力求二者贯通的著作。《洪范》是《尚书》中极为重要的一篇,韩邦奇对《洪范》的研究,承自其家学渊源。韩邦奇的父亲韩绍宗自小受《尚书》于其叔父处,是当时研习《尚书》的著名学者,世人尊之为莲峰先生。23岁时(1474年)举乡试,屡试不中,归华山云台观授经三年。后于明成化戊戌(1478年)中进士,仕至福建按察副使。大约在韩邦奇十四岁的时候,韩绍宗任职福建按察副使,韩邦奇随侍其父,故能时常得到父亲的言传身教,于尚书学有所领悟。韩邦奇潜心《易》、《书》十余年,此时对易学已经有所创获,故能反观于《洪范》,达到对二者思想的进一步贯通。

在《洪范图解》中,韩邦奇首先对《洪范》篇“总纲”部分的内容做了图示,并揭示了其与《易传》中所谓“大衍之数”一段内容之间的内在关系。《洪范》篇说:“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乂用三徳,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为此,韩邦奇创作了《箕子洪范九筹之图》、《大衍洪范本数图》、《九畴本洛书数图》(见下),并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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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衍之数五十者,一与九为十,二与八为十,三与七为十,四与六为十,五与五为十,共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者,一用五行,其数五;二用五事,其数五;三用八政,其数八;四用五纪,其数五;五用皇极,其数一;六用三徳,其数三;七用稽疑,其数七;八用庶征,其数五;九用五福六极,其数共十有一,积算至四十九也。又曰一而曰极,大衍所虚之太极也。

 

韩邦奇提出,《洪范》篇就其大条目而言有九,所谓“九畴”也。然就其小条目而言,则有四十九。此四十九,正与《洛书》之数相表里。即:“一合九而为十,二合八而为十,三合七而为十,四合六而为十,此洛书以虚数相合而为四十者也。若九畴,则以实数相合而为五十矣”。在《洪范》与《洛书》,相贯通“亦与《易》象相表里”的基础上,韩邦奇进一步提出《洪范》“揲蓍之法与《易》之蓍卦相同”的观点,并以大量图解作了说明。韩邦奇总结了《洪范》卜筮的规律是:“象以偶为用者也,有应则吉;范以奇为用者也,有对则凶”和“正数者,天地之正气也,其吉凶也确;间数者,天地之间气也,其吉凶也杂”二者,他认为这是“范学传灯之秘”,对之极为赞叹。《洪范图解》一书,是韩邦奇在象数角度贯通《易》、《书》的思想的重要著作。

 

三、融合汉宋,统一占断

嘉靖二十三年,韩邦奇六十六岁。是年,韩邦奇复起总理河道,升刑部右侍郎,改吏部右侍郎。次年,《易占经纬》编成,此书四卷,由王赐绂和韩邦奇外孙张士荣依韩邦奇之意按顺序编排而成,前列卦变图、易占图、焦氏易林占图、易彖爻辞,正文以三百八十四变为经,四千九十六变为纬,分别取《易》爻辞与《易林》附之。占则以孔子占变为主。后有附录一卷,明卦爻三变及易林推用之法。是书之主要思想,在于“专阐卜筮之法”。3】韩邦奇于此书后序曰:

 

孔子曰: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斯易之大用乎!夫《周易》,为卜筮而作也,是故尚其占焉。《易》之数,老变而少不变,是故观变焉。《易》之爻惟九六,无七八之爻也,是故占变焉。占不变爻者,于《易》莫归;三爻占彖者,于理无取,是故于《易》窒矣。三百八十四爻,四千九十六变,《易》之变,尽于是也。是故《国语》之附会,后儒之议拟,吾不得而知也。用《易林》之变而不用《易林》之辞,吾亦不得而知也。吾之所知,经纬而已矣。

 

这亦是韩邦奇关于易占之主要思想。韩邦奇认为,“夫周易,为卜筮而作也,是故尚其占焉”,而“易之数,老变而少不变,是故观变焉。易之爻惟九六,无七八之爻也,是故占变焉”,故而他反对朱熹提倡的“占不变爻”和“三爻占彖”的思想,创立《易占图》,展示了六十四卦的任何一卦,可以通过一至六个不同数、不同组合的、有规律的爻变变化出另一卦。进而提出应以《易经》中相应变卦的爻辞和《易林》中相应的繇辞为准占断。这就在“变”的原则下统一了卜筮中“占”和“断”的矛盾问题。

另外,于是书之附录中,韩邦奇依据《启蒙意见》提出的“其本同其末异,其生异其成同”的观点,提出“卦爻三变说”和“易林推用之法”。韩邦奇易学传人李沧、张思静认为,“卦爻三变说”是韩邦奇在易学上的重大创见之一。大略

第一卦变。韩邦奇弟子李沧概括说:“夫生卦之序,士子之常谈也,至于伏羲一加之,孔子三加之,生序先后,无不吻合,则发自先生也,此一变也”。韩邦奇曰:“伏羲画卦加一而至六,夫子相荡自三而加三,亦为六。至宋,邵子复明伏羲之本旨,然自一而二,自二而三,自三而四,自四而五,自五而六,其六十四卦之生序,与夫子三上加三无一而不同,先圣后圣,其义一也。” “其生异其成同,其本同其末异, 此羲孔之画也”,即从太极到六十四卦的生成过程中,由邵雍所揭示的“加一倍法”与孔子的相荡模式两相吻合。这就在卦序生成上,统一了先天后天、先圣后圣之义。

第二卦变。李沧谓:“夫子三而三之相荡为六十四,士子之常谈也,以八卦三爻各三变,各为八卦,为六十四,则发自先生也,此第二变也”。韩邦奇曰:“夫子于八卦上各加八卦,成六十四卦,只是倍其三。今于八卦各三爻尽其变,每一卦可变八卦,亦成六十四卦。如:乾一爻变者三,二爻变者三,三爻变者一,并本卦为八。各加乾卦之上,为八卦。余七卦准此。此因夫子相荡、生卦之序而于卦变得之也”。即由三爻构成的八卦中的每一卦,只要其中的任何一爻变化,都可以转化为另一卦。将变化出来的卦叠于原来的八卦之上,亦可以得六十四卦。这就在卦爻互变的上,贯通了八卦和六十四卦。

第三卦变。李沧谓:“一卦尽六爻之变,为四千九十六卦,此士子之常谈也,以六画之上再加六画,即与四千九十六变合且以制用者,则发自先生也,此第三变也”。韩邦奇曰:“于六十四卦上各加六十四卦,为四千九十六卦。焦氏一卦变六十四卦,各有卦辞,其名称亦各有不同。朱子卦变则是每卦自一爻至六爻之变为六十四卦,然止占三百八十四爻、六十四彖,用不如焦氏之密。然朱子变爻,实本于焦氏变卦来。焦氏之卦变,圣人复起,不能易矣,盖得羲文之本旨。焦氏于卦变得四千九十六,今则于每卦上加六十四卦,得四千九十六卦,此因焦、朱卦爻之变,而于相荡得之也”。又说“八卦小成矣,倍之为六十四,及六十四卦,大成矣。倍之得四千九十六,不倍则何以致用?此自然之数,非圣人有意而为之。三者,三才也;六者,六德也。六者,体也,十二者,用也”。这即是用孔子相荡得模式,推演出十二爻构成的四千九十六卦,如此把汉代焦赣之易和朱子之易又贯通起来。

“卦爻三变说”由太极、两仪、四象、八卦推演至十二爻卦,实现了先天与后天、八卦与六十四卦、六十四卦与四千九十六变、汉代焦赣之易和朱子之易的贯通;“易林推用之法”则实现了易卦与阴阳、五行、干支以及二十四节气、三百六十日的统一。《易占经纬》一书,体现了韩邦奇融合汉、宋易学思想,力求占、断统一,并将之与历法相配合的思想。

 

四、详解经传,会通义理

韩邦奇一生学术思想以及各类撰述的结集,是嘉靖三十一年由其门人张文龙集刻行世的《韩苑洛集》,其时韩邦奇已七十四岁。是集为韩邦奇一生文章、思想之汇集,总二十二卷。其中卷二十和二十一中录有韩邦奇对《周易》六十四卦分别逐个的完整解释,解释的内容涉及卦辞、爻辞以及《易传》。由此可见韩邦奇易学经典诠释学思想的主要特点。

1、贯通辞、象

韩邦奇解释《易经》、《易传》的特点之一,是紧紧把握住《易经》经文与卦象的内在联系,以“象”、“辞”为结合点,结合时、位、德的特点以及乘、承、比、应等关系,力求《易经》卦象与卦辞的内在统一。如解释坎卦,韩邦奇说:

 

初六以阴柔居重险之下,阴柔既非济险之才,又居重阴之下,则其势又难于自免。其象则为习坎,而入于坎窞矣。自习坎而入于坎窞也。以六三言之,入于坎窞,不言习坎,例之可见。窞者,坎中之小穴,乃险中之险,可见是险中又险,无可出之理矣。凡言坎者,犹有可济之理,入于坎窞,终无可出之理矣。

 

再如解释大壮卦:

 

是于卦体上取了‘羊’之象,六五上取了‘丧’之象。盖卦体为壮,如羊也。六五不能壮,是丧羊也。

 

再如解释睽卦:

 

此爻象占通不在本爻取,只在承乘有应之爻取义。因处于二阳之间,故有‘曳掣’之象。又从睽上取上九,猜狠之象,“睽”字从卦来,“天劓”即猜狠之假像,非猜狠之外,又有髠劓也。“髠劓”皆刑,“髠”是割其发,“劓”是割其鼻,因上九阳刚为正应,故有有终之占,使非阳刚,正应则终不得合矣。

 

2、统一经、传。

韩邦奇解释《易经》、《易传》的特点之二,是紧紧把握住《易经》经文中重点的关键词,并结合《易传》内容而展开不同层面的思想诠释。其基本的范例,是对《易经·乾卦》卦辞的解释。韩邦奇说:

 

“乾,元、亨、利、貞。”“乾”字是伏羲的卦,“元、亨、利、贞”是文王系的辞。乾卦中有个大通至正的道理,故文王系以‘元、亨、利、贞’之辞。有四様解说,各不相关。其一,以卜筮言,上古所传,朱子之本义是也;其二,“大哉乾元”、“云行雨施”、“乾道变化”三节,是说“乾”字是天。“元”、“亨”是春夏生長物,“利”、“貞”是秋冬收藏物。如曰‘乾,元、亨、利、贞’者,天以春夏秋冬生长收藏万物之謂也。此以造化解也。其三,“大明終始”、“首出庶物”二节,是说“乾”字是圣人之德,“元”、“亨”是圣人得位,“利”、“贞”是成天下之治。如曰“乾,元、亨、利、贞”者,以圣人之德,在天子之位,成天下之治之谓也,此以圣人功业解也;其四,“元者,善之长也”、“君子体仁长人”、“君子行此四德”三节,是說乾是健,元亨利贞是仁义礼智,如曰“乾,元、亨、利、贞”者,君子以健而行仁义礼智之谓也,此又以君子之学解也。其它仿此。

 

3、以史解易。

韩邦奇解释《易经》、《易传》的特点之三,是在对《易经》、《易传》经文解释的基础上,并紧密结合历史中的典型人物和案例,以史证易,以事明理,从而丰富了易学的内容,达到了易学和史学的相互贯通。此种方式贯穿于韩氏对《易经》经文解释的始终,体现了韩邦奇易学解释的重要特点。如释《乾卦·文言》“龙德而隐”,韩邦奇曰:

 

“龙德而隐,是有圣人之德而隐,若伊、吕之徒,圣人乐则行之。是他本欲见是之人今不见,是而‘无闷’,如巢、许之徒,彼自忘世矣,不必言无闷也。若林和靖、四皓,隐士耳,非‘龙德而隐’也。”

 

又如论坤卦 “直、方、大,不习无不利”,韩邦奇曰:

 

“易道固当因时,也要论自家材器。坤之时,本不可为也,有‘直、方、大’之德,亦可为也。商山四皓,是‘六四’之材,只可隐处。若不自量而出,如郦生之徒,杀身必矣。萧何、张良,有‘直、方、大’之用也。” 再如解释屯卦,韩邦奇说“当屯之时,既有济屯之才,如何又不遽?进理势当如此也。彼秦、隋之乱,极矣。陈胜、李密之徒,既无亨屯之才,又不知未可遽进之义,时未可而攸往,适足以杀身,为真主之驱除。汉髙祖、唐太宗,负济屯之才,知其未可攸往也,方且潜龙于芒砀、晋阳之间,待时而动,天下一矣。时乎!时乎!读易君子尚其玩之,此兴亡之几也。”

 

凡此种种,在韩邦奇对易经、易传的解释中数量颇多,特点鲜明。由此可见,韩邦奇易学的另一特点,即以史解易,力求史学与易学的贯通。

 

由以上可见,韩邦奇易学的主要特点,主要在于“变”为原则而求“通”。通过对易学的研究,韩邦奇以伏羲、文王、孔子的易学思想为源,以邵雍、朱熹易学为宗,并创造性的采取了大量图式与解说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易学中先天与后天、卦辞与卦象、易经与易传之间的贯通,并将之延伸,力求易学与《尚书》中五行九畴之学、历法中二十四节气、三百六十日以及历史中重要人物、事件之间的贯通,体现了其对易作为宇宙统一哲理的高度认同。在于就此而言,韩邦奇不可不谓明代易学史上的博洽通家。

 

 释:

1】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冯从吾.苑洛韩先生(弟邦靖附),北京:中华书局,1987.陈俊民等点校.关学编(附续编)[M].51页

3】韩邦奇.易占经纬[M], 济南:齐鲁书社,《四库存目丛书》[M]子66.

 

作者简介:

刘学智(1947——),男,陕西长安人。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宝鸡文理学院双聘教授,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兼职研究员,陕西师范大学宗教研究中心道教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史、宗教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道家与道教研究、汉唐三教关系研究、关学研究。

 冬(1977——),男,陕西合阳人。哲学博士,西藏自治区首位哲学博士后。西藏藏医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副教授,西藏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师从刘学智教授从事儒释道与藏汉文化关系研究,现主要从事关学研究、藏传佛教与儒道关系研究。

 

此文系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第5号招标课题“儒释道三教关系史研究”(项目号:11JZD05)阶段性研究成果,亦为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002590)和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新出字2011-407号)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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