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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与眉县横渠书院 签订推动关学学术研究和社会传播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0:00   浏览次数:



125日上午,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哲学学院与眉县横渠书院举行了文化研修与教学实践基地签约授牌仪式。眉县横渠书院院长王政军、关学研究院副院长魏冬分别代表眉县横渠书院、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签订《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和眉县横渠书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授予授眉县横渠书院 “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关学文化研修基地”牌,眉县横渠书院授予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眉县横渠书院关学文化传承基地”牌。会后,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与眉县横渠书院参会人员就关学研究和双方合作进行深入交流。现就双方关于推动关学学术研究和社会传播合作协议向社会公开声明如下。

 

 

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和眉县横渠书院

战略合作声明

 

甲方: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眉县横渠书院(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在单位是一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国家教育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6100004352012743,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以关学及优秀传统文化的学术研究、教育培训为主的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610326MJU4980412,住所为: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横渠镇西街45

为继承关学传统,弘扬关学精神,促进关学创新性发展与创造型转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在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上,甲乙双方就推动关学学术研究和社会传播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1、甲乙双方应根据彼此特长确定双方在合作关系中的基本定位。其中:甲方以关学的文献整理、学术研究为基本定位,乙方以关学的社会传播、实践转化为基本定位,双方在尊重彼此发展定位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彼此成长发展,共同推动关学的历史传承与现代转化。

2、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彼此的教学科研资源及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平台搭建与团队整合,全面研究和推广关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甲乙双方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与社会机构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实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开发、智力支持、成果转化等全方位一体化链接。

3、甲乙双方以甲方为主导、乙方提供协助和支持的方式,共同推进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进入陕西省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甲乙双方以乙方为主导、甲方提供协助和支持的方式,共同推进眉县横渠书院在陕西省和中国大陆的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和实践示范基地建设。

4、甲乙双方以甲方为主导、乙方提供协助和支持的方式,共同推进关学在西北大学和省内高校的公共课建设(或文化通识课建设)和学科建设;甲乙双方以乙方为主导、甲方提供协助和支持的方式,共同推进关学在陕西省和中国大陆的关学公开课建设。

5、甲方为乙方所主持、参与的以关学理论成果实践转化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提供科研、教学和平台支持;乙方为甲方所主持、参与的以关学学术研究和文献整理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提供经费、项目和政策支持。

6、甲乙双方在自身工作范围内为对方建设科研教学基地。甲方为乙方在西北大学关学研究院建立人员培训基地;乙方为甲方在横渠书院建立教学实践基地。

7、甲乙双方共同致力于推动关学学术研究和社会传播的刊物。其中,以关学的学术研究为主题的刊物,一般应以甲方为主办单位,乙方为协办单位;以关学的普及传播为主题的刊物,一般应以乙方为主办单位,甲方为协办单位。甲乙双方在创办关学刊物时,应选择对方为第一合作伙伴。

8、甲乙双方共同致力于推动关学学术研究和社会传播的著作的出版。其中,甲方主要承担著作的写作、编撰任务;乙方主要承担著作的资助、出版任务。以关学的学术研究为主题的著作,一般应以甲方为第一冠名单位,乙方为第二冠名单位;以关学的普及传播为主题的刊物,一般应以乙方为第一冠名单位,甲方为第二冠名单位。甲乙双方在关学著作的编撰、出版、资助上,应选择对方为第一合作伙伴。

9、甲乙双方共同致力于推动关学学术研究和社会传播的会议和活动开展。其中,学术研究类的学术会议和活动,一般以甲方为主办单位,乙方为协办单位;社会传播类的会议和活动,一般以乙方为主办单位,甲方为协办单位。甲乙双方在举办学术活动时,应选择对方为第一合作伙伴。

10、甲乙双方在舆论宣传上相互支持。甲乙双方为对方提供包括报纸、刊物、网站、电视、微信、微博、视频、音频等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在内的宣传。

目前,甲乙双方已经就以上基本内容达成合作共识并签订合作协议,以此合作协议为基础,甲方视乙方为关学社会传播领域内最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乙方视甲方为关学学术研究领域内最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双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与对方进行合作,共同促进关学文化的传承、弘扬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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